使用条款
以下《使用条款》及其明确引用的任何文件(统称为 "使用条款 "或 "条款")是您与 Pitta & Baione LLP("本所"、"我们 "或 "我们")之间的法律协议,Pittabaione.com(以下简称 "本网站")之间的法律协议,并规范您对本网站的访问和使用,包括本网站上或通过本网站提供的任何资源、材料、数据、信息、内容和内容(以下简称 "内容"),无论您是潜在客户、客户、访客、访问者还是注册用户。
在您查看、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或任何内容之前,请仔细阅读并查看这些条款。通过查看、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或其内容,或通过点击或勾选同意这些条款,即表明您理解并同意这些条款。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条款,包括通过引用而纳入的任何协议,则不得查看、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或其内容。如果您继续浏览、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则构成并视为您无条件接受这些使用条款。
1.使用条款的修改
本公司可随时修改本使用条款,并在公布修改后的使用条款时,恕不另行通知。因此,阁下应定期浏览本网站及查阅使用条款,以确定是否有任何更改。在使用条款作出任何更改后,你继续浏览、进入或使用本网站,即构成并视为你无条件接受使用条款的任何更改或修订。
2.信息的隐私和使用。
您对本网站及其内容的浏览、访问或使用亦受我们的《隐私政策》约束,该政策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本使用条款。请在此查阅我们的《隐私政策》,其中说明了我们的数据收集实践。本事务所保留权利,且您授权我们,以符合《隐私政策》的方式使用及处置您使用本网站及内容的所有信息,以及您提供的所有信息。
3.免责声明
仅供您个人教育和信息参考之用。本网站及由本机构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代理人、 管理人员、所有者、董事、雇员、承包商、顾问、被许可方及受让人(统称"本所关联实体")所提供的内容,仅供您个人获取信息与教育之用,不构成法律、医疗、护理、健康、金融、税务、会计或其他任何专业建议,亦不应被依赖或解释为上述任何建议。 本网站及其内容不能替代咨询您所在州持牌且精通您法律问题相关领域的律师。本网站及其内容亦不能替代您可能需要或寻求的其他形式专业建议。因此,在评估个人法律或其他问题时,请勿依赖本网站或其内容。
不构成律师-客户关系。您浏览、访问及使用本网站(包括发送或接收任何信息或数据)的行为,均不构成您与本事务所之间的律师-客户关系,亦无意建立此类关系。通过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传输内容,以及/或通过本网站的电子邮件或联系表格与我们进行的任何沟通,均不构成或建立我们与任何接收方之间的律师-客户关系。 除非且直至双方签署正式委托协议,否则本所与您之间不存在律师-客户关系。
本内容不构成医疗建议。本网站及其内容所载任何信息均不构成您应或不应咨询医疗或健康专业人士以处理您特定信息和情况的建议。若因未向熟悉您情况的专业人士寻求合格医疗或健康建议而导致任何错误、疏漏或您可能遭受的损害或伤害,本事务所及其关联实体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广告。本网站所载信息根据某些州的法规可能被视为律师广告,仅供参考之用,并非旨在提供法律建议或建立律师-客户关系。过往业绩不保证类似结果。
错误与遗漏。本网站(包括其内容)作为公共资源提供一般性信息,虽力求准确、完整、及时且无误,但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通过浏览、访问或使用本网站,您即承担因使用或未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所导致的任何潜在损害或损失的责任,并同意在依据本网站所提供信息采取任何行动前,运用最佳判断力并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核实所有信息及内容。您同意,无论本事务所或其关联实体均不对本网站或其内容的任何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
不保证结果、保密性或准确性。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或本网站发送的信息均不安全,且以非保密方式传输。本所将尽合理努力保持通信私密性,但鉴于互联网通信的特性及未建立律师-客户关系,我们无法承诺或保证信息保密。 您的信息可能被我们无法控制的第三方截获,且该等第三方可能无法对您的信息保密。因此,在未与本所律师沟通并获得具体书面授权前,请勿向我们发送保密信息。
第三方引用。本事务所及其关联实体对本网站所展示或提及的第三方行为、疏漏或内容概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本所及其关联实体不保证本网站所展示或提及的任何第三方内容的准确性或真实性。本网站提供的链接仅为便利之举,本所无法控制链接内容,亦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所不对与这些链接相关的任何组织或网站予以认可。
4.所有权
本网站的所有内容是并将继续是我所或其内容供应商的专有财产,并受适用的美国和国际知识产权、商标、版权、专利、设计、宣传和其他专有权利的保护。除非本使用条款明文允许,否则您不得对任何该等内容或本网站的任何部分进行任何复制、再分发、改编、修改、使用或出版。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通过使用本网站或内容而获得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益。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这些条款应构成我们意图实施知识产权的充分通知。
5.年龄限制
本网站及其内容仅供成年人使用,任何18岁以下的儿童不得使用。通过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您声明并保证您已达到与本公司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同的法定年龄,并符合所有上述资格要求。如果你不符合所有这些要求,你不得浏览、进入或使用本网站或其内容。我所不会对任何违反本段而虚假陈述或保证其年龄的人负责。
6.商标
PITTA & BAIONE LLP™ 及其他均为本所的商标,受美国和国际商标法的保护。本网站或其内容中提及的其他产品、服务或公司名称可能是其各自所有者的商标。
7.网站使用
我所授予你有限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非排他性的许可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但仅限于你个人使用。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复制、再造、分发、传送、展示、出版、再版、许可、再许可、修改、出售或利用本网站或其内容(或本网站本身),或违反任何法律对本网站或其内容进行反向工程或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本网站或其内容由本公司决定,本公司可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阁下使用本网站或其内容,而无须通知阁下。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网站或其内容的行为将自动终止上述许可。
您还同意不将本网站或其内容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骚扰、跟踪或侵犯任何个人隐私。您同意不试图将任何病毒、恶意软件或其他有害成分上传到本网站或与本网站或公司共享,无论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联系表格或任何其他方式。
8.遵守法律
您同意遵守与您查看、访问和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您还同意,就您所知,您提供的任何信息都是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
9.赔偿
你同意赔偿、维护、免除和保障本所及本所相关实体,使其免受因你违反本使用条款或使用本网站或其内容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伤害、索赔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0.无陈述、保证或担保
本事务所及其关联实体对本网站(包括其内容及通过本网站提供或由本事务所或其关联实体提供的软件、材料、文件、资源、程序、产品或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保证或担保。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事务所及其关联实体特此声明免除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的默示保证,以及对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保证。 在不限制前述条款的前提下,本公司不承诺或保证本网站及其内容将满足您的要求,或无错误,或可不间断使用,或无病毒、恶意软件或其他有害组件,亦不保证任何缺陷将被修正或就此发出通知。
11.责任限制
本公司及其关联实体对您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因本网站、其软件及内容、本公司产品或服务所遭受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特殊、惩罚性、附带、衡平法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责任基于合同、侵权、过失、严格责任或其他法律依据。 若您对本网站的任何部分、其软件及内容,或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规定感到不满,您唯一的补救措施是停止访问、浏览及使用本网站、其软件及内容。
本公司及其关联实体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软件、产品及服务可能包含不准确之处或印刷错误。本信息将定期进行更新。本公司及其关联实体可随时对网站及内容进行改进和/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12.版权和版权代理
如果您认为您的作品被以构成版权侵权的方式复制,或您的知识产权受到其他形式的侵犯,请向我们的版权代理提供包含以下所有信息的书面通知:
- 受权代表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权益所有人行事的人的电子或实物签名;
- 关于您声称受到侵权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描述;
- 说明您声称侵权的材料在网站上的位置;
- 您的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 您的声明:据您所知,您真诚地认为有争议的使用未经版权所有者、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包括合理使用);以及
- 在作伪证受罚的情况下,由你声明通知中的上述信息准确无误,且你是版权或知识产权所有人,或你被授权代表版权或知识产权所有人行事。
我们的版权代理人是维多利亚-克拉克(Victoria Clark),负责处理网站上的版权侵权索赔通知,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Pitta & Baione LLP, 120 Broadway FL 28, New York, NY 1027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13.适用法律
你同意本使用条款及你与本所或本所相关实体之间可能产生的任何争议,将受纽约州法律管辖,但不考虑法律条款的冲突。
14.终止
我所可随时以任何理由终止本使用条款,无论通知与否。
15.通知
我所可通过向你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信息或在网站上张贴的方式向你发出通知。以电邮发出的通知将于电邮发出时生效,而以张贴方式发出的通知将于张贴时生效。您有责任随时更新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并在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更时通知我们。您也有责任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任何通知。
除本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外,若要根据本使用条款向我们发出通知,您必须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亲自送达、隔夜快递、挂号信或保付邮寄至以下 "联系信息 "中列出的邮寄地址。我们可随时在网站上发布通知,更新通知地址,无需事先通知。
16.联系信息
维多利亚-克拉克
Pitta & Baione LLP 律师事务所
百老汇 120 号
第 28 层
纽约州纽约市 10271
17.杂项
如果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规定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不可执行或无效,则该规定应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予以限制或取消,以使本使用条款保持完全的效力和作用。
我所未能行使或执行本使用条款的任何权利或规定,并不代表我所放弃该等权利或规定。我所未能就阁下或其他个人或实体的违约行为采取其他行动,并不表示我所放弃就该违约行为或类似或其后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本公司对本使用条款的任何弃权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网站授权代表签署。
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内容或您对本网站或其内容的使用,均不得解释为任何一方构成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人、雇员或代理人,任何一方也不得以此类身份代表或自居。任何一方均无权或无权以书面或其他形式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代表另一方承担、承担或设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责任或其他义务,双方均应保持独立承包人的身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些使用条款,连同我们的私隐政策(经修订),构成你与我所之间的完整协议,并规范你浏览、进入和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的条款和条件,并取代你与我所之间所有先前或同时的电子、口头或书面的有关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通讯、建议和协议。尽管有上述规定,当您访问、浏览或使用本网站时,您可能还须遵守附加的条款和条件、张贴的政策、指引或规则,或与任何内容、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单独协议。
页面更新日期:2025年12月9日